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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北海、德天、通灵二日游
特色:
*领略具有异国情调神秘奇特的边关民族风情,带您走进中越边境山水画廊,在大自然的氧吧中做一次深呼吸;
*特别赠送:矿泉水、“壮王宴”特色晚餐、影视拍摄基地-壮家古寨。
北海-大新-明仕村-硕龙-通灵大峡谷
[用餐:中晚餐 住宿:硕龙或靖西]
06:50分在重庆路3号利源国际大酒店酒店,(接团旗号“德天专线”)集中,07:00集合地点乘车前往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行程距离约350公里,车程约4.5小时),抵达明仕村后您可自由漫步欣赏明仕村周边田园风光,这里山明水秀,风光俊朗清逸,恍如隔世般的美好,素有世外桃源、“隐者之居”的美誉(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午餐后乘车前往硕龙镇(行程距离20公里,行驶时间40分钟)。前往号称“中国最绿的生态峡谷”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通灵大峡谷】(行程距离45公里,行驶时间1小时,游览时间不低于120分钟),峡谷内通天彻地,灵气飘逸,石井之下豁然开朗,别有洞天:【藏金洞】、【古石垒营盘】等宋代遗址,绝壁之上的【古崖洞葬】令人仰观奇叹,特别是高达188米的亚洲单级落差最大瀑布——【通灵大瀑布】,从断崖处倾泻而下坠落鸳鸯潭,场面极为壮观震撼。
(温馨提醒:1.进入通灵大峡谷景区游览,必须注意安全。在爬坡、过桥、渡水、照相、下台阶、过栈道等途中以及经过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时不得嬉闹拥挤追逐,务必循序渐进,提倡互相谦让、彼此照顾,请勿随心所欲的沿岩攀登和在溪石、台阶间蹦跳,不要在人多拥挤处逗留;2.通灵景区电瓶车5元/人,此属景区自行经营项目,敬请知晓。)
硕龙-德天瀑布-南宁
[用餐:早中餐 住宿:无]
早餐后乘车前往国家特级景点--【德天跨国大瀑布风景区】(行程距离14公里,行驶时间20分钟,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徒步进入景区游览亚洲第一大、世界第四大跨国瀑布,瀑布由【中国德天瀑布】和【越南板约瀑布】相连构成,横跨中越两国边境,宽208米,落差70米,纵深60米,三级跌落,雄奇壮阔!而后徜徉于【清代53号界碑】旁边贸小集市或于新旧国界碑前拍照留影。参观影视拍摄基地--【壮家古寨】,这里是当地保存最完整的原生态壮族杆栏式古村寨。走进观光村寨看到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游览时间约30分钟),尔后享用“壮王宴”特色午餐。乘车返南宁(行程距离约250公里,行驶时间约3.5小时),19:00后抵达南宁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雅客酒店散团。
(温馨提醒:德天瀑布环保车45/人风景区内集市、电瓶车(单程10元/人)、竹排(30元/人)德天、壮家古寨景区内集市非团队旅游中的自费及购物项目,导游不作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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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正规运营牌照旅游空调巴士,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正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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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双人间(空调、彩色、冷热水、独立卫生间,若产生单男单女则安排三人间或由客人补房费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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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2正餐 1早餐,正餐标准10元/人/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足十人酌情上菜;没用餐按照餐标退还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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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内景点第一道门票(自费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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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当地落地为散客拼团,接、送及行程游览期间均不保证是同一导游和司机服务,请您知晓并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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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等,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
儿童价标准:身高1.4米以下,只含往返车位、半价正餐、导服费,超高门票自理。 |
温馨提示:
自费项目推荐与说明:
1:明仕田园竹排(游览时间约90分钟):乘坐竹筏漂游悠悠明仕河,欣赏清丽脱俗的山水田园风光,游览壮族民居博物园、影视拍摄基地,还可欣赏到少数民主风情表演。
2:古龙山峡谷漂流(游览时间约120分钟):中国最大的原生态洞穴峡谷群——古龙山峡谷群景区,体验神秘奇幻的峡谷、溶洞暗河漂流的畅快与激情“一漂穿三峡,漂中游三洞,洞洞有奇观”,感受“三天三夜”昼夜轮回的自然变幻,聆听奇妙的自然音乐之旅。
说明:
1.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自费项目,以上所有报价均为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景区门票、竹筏等费用构成;
2. 此为价格为综合报价,所持有优惠证件的游客不再享受门票优惠政策(如老年证、教师证、导游证、军官证、学生证等);
3.古龙山峡谷漂流费用包含:漂流门票、诺克里滑道、景区交通车、导游服务费;身高1-1.4米儿童门票115元/人,1米以下儿童门票50元。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合同(合同编号: )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当地特色旅游自费项目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表一),甲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在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乙方的带团导游不得有 任何欺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如发生前述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乙方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增值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增值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 约束力。
3.上述增值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乙方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4.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增值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 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旅游项目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游途中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带团导游、( )如在旅游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
6.甲方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增值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甲方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